
公告日期:2019-06-24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8029 证券简称:皓月医疗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否决议案情况
1、否决《关于提名鲍齐国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否决原因:因公司治理需要,修订《公司章程》,将董事人数由6人调整为5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公告编号:2019-015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2、否决《关于提名柳琳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否决原因:因违反《公司章程》而否决。详见《公司章程》第七章第一百三十八条“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3、否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否决原因:因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做调整而否决。最终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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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平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否决上述议案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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