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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6 17:06:01 股吧网页版
易安达: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838031 证券简称:易安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易安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
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青岛易安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置 1 至 2 名副董事
长。

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三年。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节 董事会的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制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债务重组、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及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资产处置、资产抵押、委托理财、融资、对外担保、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作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机构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前款第(十五)项职权规定的讨论评估事项,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一次会议上进行。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形成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自觉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需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事项,应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具体权限如下:

(一)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负责审核《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之
外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二)对外担保:董事会负责审核《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0.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四)重大交易:公司发生的交易(除关联交易及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批决定: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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