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4
关于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朗驰欣创辅导工作小组,包括吴宏兴、黄荣、张远明、姜博、王浪舟、杨许滢、武侠、张楚仪,其中黄荣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本辅导期内,由于工作安排变化,拟签字保荐代表人由黄荣、张远明变更为黄荣、吴宏兴,保荐机构和辅导人员的组成未发生变更。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的辅导期间为 2021 年 9 月 2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
辅导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辅导对象日常交流辅导、现场集中授课培训、电话会议、外部访谈、现场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对公司存在的业务、法律、财务等方面问题进行讨论解决。以《公司法》、《证券法》为主线,协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内控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
1)开展第一次现场集中授课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依照辅导计划,组织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开展第一次现场集中授课,主要内容包括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IPO 财务规范性要求、近期 IPO 审核政策及案例与资本市场典型处罚案例等。通过此次培训,协助接受辅导的人员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2021 年度新增客户供应商走访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针对 2021 年度新增的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补充走访,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确认公司交易的真实性,了解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
本次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均得到较好的执行,各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其他中介机构积极协助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保持紧密配合,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五)本期辅导对象变动情况说明
本辅导期内,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第七次监事
会,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张双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聘任何艳秋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本辅导期内,由于监事会成员变更,张双文先生不再列为公司辅导对象。本期公司新增辅导对象为何艳秋女士,简历如下:
何艳秋,女,198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成都
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6 年 8 月加入公司,历任测试工程师、研发助理、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质量控制部经理,2022 年 1 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与三会运行机制正在持续完善。辅导小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运行情况,对公司治理结构各个环节提出建议。管理层已根据建议实施整改,整改效果良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尚需补充报告期的审计工作待完成事项,配合会计师尽快完成相关审计事宜。辅导对象需加快完成 2021 年度结账工作,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安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