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2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8043 证券简称:ST中昊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中昊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中昊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资本市场发展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经慎重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将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异议股东进行积极沟通。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受让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书面回购申请材料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9-027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指定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由双方协商确认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明确提出回购申请,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金明一
联系地址: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钟梅路158号
联系电话:0563-7371006
邮箱:864066772@qq.com
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昊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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