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18
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2016年6月
挂牌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蛹虫草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加工和销售业务。由于我国蛹虫草产业起步相对较晚,还未形成大规模产业化经营,行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比较低,行业细分领域的监管机制仍不是很健全,需要不断完善。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国家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和监管重点的调整,一旦我国监管政策、居民消费品健康指标等发生变化将可能影响到蛹虫草行业的发展,亦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公司治理机制不规范的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太完善,公司治理曾存在一些问题,如存在未定期召开股东会会议;执行董事和监事未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监事未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关联方资金拆借未经决策审批程序等。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制度,但股份公司成立时间尚短,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完善。随着公司持续发展,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人员不断增加,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三、内部管理及人力资源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对公司的内部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公司目前人员规模仍然较小,对于业务快速扩张的应对能力仍然需要后续日常经营、管理实践的检验。虽然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积累了成熟的管理经验,并培养出了一批管理人才,人员数量也随着营业规模的提高而不断增加;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产品类别进一步拓展、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对公司生产经营、日常管理、人才储备、产品开发、资本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将提出更
高要求,如果公司的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数量未能跟上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内部管理及人力资源风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王弘、雷啸天直接持有公司全部股份的81.9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人事任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权相对集中可能会给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带来风险。
五、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食品安全事故严重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引发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同样,食品安全问题将导致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经济损失,对行业发展带来沉重打击。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系统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但是仍面临着因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不断提升带来的产品质量风险和食品安全风险。
六、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88.34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重为51.01%,虽然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且多为长期合作的经销商客户,但是如果经销商信用状况恶化,公司应收账款仍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
七、现金收支带来的控制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向种植户采购生产经营所需的蛹虫草原草,由于采购对象多为个体农户,故多数采购使用现金进行交易结算;在直销业务中,由于直接面对消费者,也存在个别客户直接支付现金。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采购、现金收款情况如下:
类别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