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38053 证券简称:嘉泰数控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嘉泰数控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董事长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嘉泰数控科技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31 号、《关于对苏亚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33 号
收到日期:2026 年 4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4 月 8 日、2026 年 4 月 1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福建证监局
措施类别:其他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嘉泰数控科技股份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苏亚帅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
露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规定及时审议及披露对外担保事项,重大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
公告编号:2026-008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7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市日旭精密机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旭精密)多次为关联方泉州市益研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研数控)提供担保。公司未对上述担保履行审议程序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
务,也未在 2017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中完整披露担保情况。截至 2025 年 11 月,
担保余额为 5,763.7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9.88%。
因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收到厦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厦仲裁字20241191 号),裁决益研数控偿还借款本息等共计 5,763.77 万元,公司在最高余额 6,000 万元内、日旭精密在最高余额 5,000 万元内对益研数控前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仲裁事项,迟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才补
充披露。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苏亚帅先生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对外担保情况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号)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 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三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重大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情况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项的相关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六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八十三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四十九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
公告编号:2026-008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苏亚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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