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38053 证券简称:嘉泰数控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嘉泰数控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关于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嘉泰数控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嘉泰数控”“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名国成审
字【2026】第 4779 号)。
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内容
1)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上年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宣达审字[2025]0102 号”审计报告所述,“由于公司持续亏损,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
认存货的减值准备是否充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嘉泰数控存货余额
208,999,434.92 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7,161,461.60 元,存货账面价值191,837,973.32 元。我们执行了盘点、减值测试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所述,嘉泰数控 2025 年度亏损
4,377.8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 77,421.16 万元,净资产-2,042.83
万元。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3 所述,嘉泰数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亚帅于 2017 年股票发行时与股票认购方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亚帅对股票认购方做出业绩承诺及股份回购的相关条款,由于触发了业绩承诺和股份回购的相关条款且苏亚帅未能支付相关回购款,以及苏亚帅以股权质押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导致实控人股权全部被质押、冻结。
此外,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6 日、2022 年 10 月 8 日对苏亚
帅持有的公司股权公开拍卖,均流拍。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情况仍然持
续存在,这些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的其他事项,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强调事项
1、如上年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宣达审字[2025]0102号”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嘉泰数控 2022 年初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形成的
坏账金额 5.68 亿元,2022 年度核销坏账金额 2.56 亿元,我们实施了检查应收账
款形成的合同、验收单、判决书以及坏账核销的董事会决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判断坏账形成的合理性及追讨债务的充分性”。上述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在 2025 年度已不具有不确定性,我们对上述形成坏账及核销坏账所对应的债权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对形成坏账及核销坏账所立足的事实与依据进行了核实与查证,具体如下:
核销坏账情况:经核查,嘉泰数控 2022 年度核销坏账金额 2.56 亿元,相关
债务人已逾期三年以上且经多次催收仍无清偿能力。嘉泰数控已就上述债权进行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相关债务人已破产清算完结、营业执照被吊销、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等已无可供执行财产或难以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上述债权未能实际受偿;且坏账核销事项已经嘉泰数控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按规
定对外公告。我们认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嘉泰数控坏账核销的依据充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核销坏账的具体说明详见报表附注“十三、1”所述。
2、如上年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宣达审字[2025]0102号”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嘉泰数控 2024 年期末预付款项 506.95 万元,我们实施了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我们仍无法判断预付账款交易的商业实质是否合理。”针对上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的预付款事项,本期相关情况已发生变化。截至 2025 年末,该部分预付款项余额为 177.30 万元。我们在本期审计中已对上述事项执行了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相关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不确定性影响已消除。
3、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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