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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鑫运通: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8072 证券简称:鑫运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鑫运通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由董事会选举,经全体董事过半 表人,由董事会选举,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同意通过,任期三年。 数同意通过,任期三年。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三十九条 公司积极采取措施 第三十九条 公司积极采取措施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
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或者实际控 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或者实际控
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 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 产;不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 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明显不具有清 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 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 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 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 控制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得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无正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权或承担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人的债权或承担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的债务。 的债务。

公司与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之间 公司与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之间
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 交易,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 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的审议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
表决。 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
义务维护公司资产不被控股股东及其 义务维护公司资产不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视 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警 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 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提请公司股东会予以罢免。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
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 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以包括但不限于 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方式侵犯公司利益的情况,应立 源的方式侵犯公司利益的情况,应立
即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股 即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股东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 东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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