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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安锐信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38075 证券简称:安锐信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订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决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对外进行投资的行为,投资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

公告编号:2025-025

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委托理财。公司进行投资活动的目的在于公司取得综合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管理是公司对公司投资行为的审查、批准,以及对投资项目运作和投资效果的监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当以量入为出、力所能及、有效控制和保障权益为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五条 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视同公司行为,其决策、披露标准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六条 董事会具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百分之二十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百分之五十的对外投资权限;在此权限范围内当累计不超过净资产额百分之二十时,董事会授权由总经理直接决定。

第七条 在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审议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相关部门应向董事、股东、总经理提供拟投资项目的方案及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其决策。
第三章 投资执行

第八条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相应手续。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公司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负有监管的职能。对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资料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

第九条 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方案时,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人员或专家的意见及建议,在充分考虑投资风险、预计投资收益及偿债能力,并权衡各方面利弊的基础上,选择最优投资方案。

第十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或总经理决定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公告编号:2025-025

后,应当明确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及责任人员等内容。对外投资实施方案的变更,必须经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对外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由获得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具体实施对外投资计划,与被投资单位签订合同、协议,实施财产转移的具体操作活动。在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之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投资资产的移交;投资完成后,应取得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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