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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3 22:01:09 股吧网页版
东水食品: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2


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2024年07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与其他有关规定,由原福州东水食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新村峡梅路10号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创新、诚信、共赢。

第十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1、加工、销售速冻食品【速冻其他
食品(速冻肉制品)】,水产品【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罐头食品【水
产品罐头加工】;海水养殖;3、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
出口 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四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持有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序 发起人名称 证件号码 认购股份 持股 出资 出资时间

号 /姓名 (万股) 比例 方式

1 福建港德水 350521100010552 1530.00 51% 非货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产有限公司 (净资产)

2 黄揖勇 350126196710111 1470.00 49% 非货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31 (净资产)

第十五条 公司在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向发起人发行的股份总数为30,000,000股,均为普通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元。

第十六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与回购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
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
以及其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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