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大涵文化
NEEQ: 838095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da Han cultural and creative Limited by Share Ltd
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彭春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邵正琴保证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7
第三节 重大事件......15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17
第五节 公司治理......20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24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101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港发展中心西区 3 幢 B 座 203 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大涵文 指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化、 大涵股份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彭春友、潘红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三会 指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 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汲古轩投资 指 杭州汲古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汲古轩 指 杭州汲古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零售书店、大涵分公司 指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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