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4-23 16:48:13 股吧网页版
安捷讯: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8112 证券简称:安捷讯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12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兰创律师事务所夏峰、张治宁律师。
(七)会议地点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吴淞路818号富民三期厂房1幢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3)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4)。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及盈利状况良好,为了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如下: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9,069,042.92元,提取2018年度的法定公积金2,906,904.29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4,301,147.90元,公司拟以权益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13,500,000.00元,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派结果为准。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应缴税费按《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告编号:2019-012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公司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服务机构》议案
公司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服务机构。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2、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