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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12 17:22:04 股吧网页版
神州云: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11


证券代码:838120 证券简称:神州云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大连神州云融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
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接受大连神州云融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的规定,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导致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段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和附注九、2所述,神州云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中应收大有数字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有数字”)款项余额2338.10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总额的55.63%,已计提坏账准备1169.05万元,账面净值1169.05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所述,预付款项中,大有数字预付款项余额900.37万元。如附注九、2所述,双方存在较为复杂的合同纠纷:其中一起与合同纠纷相关诉讼的具体情况是神州云起诉大有数字,神州云的诉讼请求
是大有数字向其支付经营维护费和违约金共计5344.47万元,于2017年6月1日立案,并于2017年12月19日撤诉;在此期间,于2017年7月7日,大有数字提出反诉,并于2017年11月24日撤诉;另一起与合同纠纷相关的诉讼的具体情况是大有数字起诉神州云,诉讼请求是神州云应按照相关合同支付大有数字补偿款、管理费、违约金等共计2679.39万元,起诉状时间是2017年6月19日,截至2019年6月11日,该案件仍在审理中。由于双方存在较为复杂的合同纠纷,对该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提取金额是否恰当我们无法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和附注九、2所述,神州云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中应收中时讯通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时讯”)应收账款余额1716.75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总额的40.85%,已计提坏账准备1187.60万元,账面净值529.15万元。双方存在与合同纠纷相关的未决诉讼,虽然2017年神州云一审胜诉,但中时讯不服一审判决,于2018年提起二审上诉,2018年5月29日终审法院出具(2018)粤01民终4590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一审法院的(2017)粤0104民初10431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本案已在经进行了三次开庭,截至2019年6月11日,该案尚处于等待法院做出判决阶段。对该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提取金额是否恰当我们无法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

根据神州云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由2017年的84.70%提高到
2018年的99.83%;营业收入由2017年的2119.43万元降到2018年的750.27万元,降幅为64.60%;2018年持续亏损,净利润为-2623.13万元;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548.73万元,长期借款1940.00万元将在2019年7月21日到期,截止2019年6月11日企业尚未按照还款计划偿还借款。

如附注二、2所述,虽然神州云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但该等措施是否可行并能够保证企业的可持续经营,我们无法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从而做出审计判断。”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一)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主要理由

董事会认为,亚太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1)公司与客户大有数字以及客户中时讯的合同纠纷及诉讼导致大额应收账款在报告期内仍未收回,该应收账款的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本年度虽然部分财务指标下降速度呈放缓趋势,每股收益、毛利率等财务指标有所提高,但依然亏损,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487,333.11元,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事项,亚太事务所对公司能否保证企业的可持续经营,无法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从而做出审计判断。因此对我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针对审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董事会分别做出
如下说明:

1、对大有数字2338.1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的说明。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大有数字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338.10万元。另有2000余万元的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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