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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6 17:36:41 股吧网页版
蒙水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6


证券代码:838122 证券简称:蒙水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内蒙古蒙水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1 月 15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蒙
古蒙水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仍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蒙古蒙水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蒙水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蒙水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公司关联人(或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四) 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是否损害股东权益,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审计,或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负责制定关联交易管理的具体政策,明确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审议权限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审核,确保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初审,提出明确意见并提交相关材料;监督关联交易协议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关联交易的履行进度和效果;建立并及时更新公司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交易管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公司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关联交易活动;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关联交易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是否落实、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审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第八条 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关联交易进行财务核算和监督,确保交易按照规定的价格和方式进行结算;审核关联交易的财务数据,对交易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为关联交易决策提供财务依据;监控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防止出现违规资金占用或转移的情况;定期编制关联交易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九条 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识别关联交易,及时向公司相
关部门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在开展关联交易前,对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提出合理的交易方案;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在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严格履行交易协议,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及时反馈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提供关联交易相关的业务资料和信息,协助公司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十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十一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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