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8123 证券简称:利浩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给予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纪律处分的决
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给予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季文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齐红。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14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未在2019年会计年度前三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1、给予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季文广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齐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特此告诫挂牌公司,应当充分重视上述
公告编号:2019-014
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特此告诫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有):
无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如适
用):
√是□否□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业务规则》、《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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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细则》等业务规则,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诚实守信,积极整改,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整改情况(如适用)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正在积极推进2018年年度审计和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预计在2019年6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
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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