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5
丽水兴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詹延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15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工作报告就2018年总体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19年度董事会的工作重点。
同意股数20,15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工作报告就2018年总体经营情况及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19年度监事会的工作重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5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9-006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公告编号为2019-007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5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5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5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9年的公司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股数20,15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
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5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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