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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2 17:02:20 股吧网页版
太平盛世: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8137 证券简称:太平盛世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太平盛世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达到或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担保;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 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担保;

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保;

保; (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需经股东大会
(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审批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书面反馈意见。 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
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 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
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
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 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
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 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
行召集和主持。 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法律法规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
议。 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四十六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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