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30 18:13:42 股吧网页版
佳和高科: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8149 证券简称:佳和高科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佳和高科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河南佳和高科 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和高科”或“公司”) 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 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二)所述,贵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对外担保借款逾期金额本金 1,350.00 万元和利息以及相应的逾期罚息、复利,导致贵公司面临诉讼并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上述担保事项涉及多个担保责任人,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可能需要贵公司承担的担保损失金额进行合理估计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公告编号:2024-008

于佳和高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所述:(1)贵公司连续亏损,2023 年度净利润-1,377,167.61 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9,133,553.08 元;(2)截
止审计报告出具日,佳和高科借款本金 1,310,578.22 元及利息和逾期罚息未按期归还;(3)佳和高科因与春风瓷业、白茹药用、东方资产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和本公司股东马建军起诉本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因佳和高科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4)长葛市科迈电气有限公司和佳和高科的民事纠纷一案导致佳和高科大量运营资金被法院划扣,致使佳和高科运营资金短缺。前述事项或情况,使佳和高科的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佳和高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2023 年度净利润-1,377,167.61 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9,133,553.08 元,公司近
三年连续亏损。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1,350.00 万元和利息以及相应的逾期罚息、复利;截止本审计报告出具日, 公司借款本金 1,310,578.22 元及罚息未按期归还。

公告编号:2024-008

针对审计报告所强调事项,公司将将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1、积极推进市场新战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精准定位市场领域,用公司的新产品新特色去吸引开发新的客户,同时努力做好老客户维护工作。

2、对公司应收账款积极催收,同时优化成本,保障公司现金流稳定来偿还银行逾期借款。

3、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银行进行协商与沟通,争取尽早解决担保情况,减轻公司的债务压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带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董事会表示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佳和高科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