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原证券
关于河南佳和高科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触发强制摘牌条件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原证券作为河南佳和高科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 是
意见的审计报告,已触发强制摘牌条件
2 生产经营 公司连续 3 年亏损,未弥补亏损已超过 是
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存在大额债
务逾期,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 公司治理 公司资金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未有效 是
执行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已触发强制摘牌条件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国府审字(2026)第 01010175 号]。其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下:
“1、对外担保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 所述,佳和高科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
借款逾期金额本金 1,350.00 万元,导致佳和高科面临诉讼并承担相应的连带担
保责任,佳和高科未对担保事项涉及的本金、利息以及相应的罚息进行账务处理。上述担保事项涉及多个担保责任人,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可能需要佳和高科承担的担保损失金额进行合理估计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审计程序受限
(1)短期借款函证
我们按照审计准则对佳和高科的短期借款实施函证程序,根据民生银行回
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比账面余额少 13.60 万元,原因经查阅民生
银行网银记录在 2025 年 8 月民生银行已收到偿还贷款 13.60 万元,该借款减少
原因无法核实。我们无法通过执行进一步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往来函证及存货盘点
我们按照审计准则对佳和高科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营业收入、采购与付款等报表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时,佳和高科未能提供有效的收函人信息导致我们无法发函;对存货项目未能实施盘点程序,报表涉及项目无法核实。我们无法通过执行进一步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涉及其他应收款期末原值中 483.31 万元,占其
他应收款原值总额 61.73%,分别为应收长葛市佳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17.03 万元、长葛市尚锐电气经营部 48.28 万元和冯敏 19 万元。我们未能对上
述款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我们难以取得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会计报表所载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亦无法合理估计其对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4、存货及成本核算
佳和高科未能向我们提供完整的存货核算资料,我们无法对存货及成本核算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我们难以取得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会计报表所载业务的准确性、完整性,亦无法合理估计其对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的影响。
5、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佳和高科 2025 年度销售费用-技术服务费、销售服务费较 2024 年度同期各
增加 100%,2025 年度管理费用-咨询服务费较 2024 年度同期增加 110%。上述费
用项目我们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资料,导致我们难以取得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会计报表所载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亦无法合理估计其对贵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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