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28
证券代码:838153 证券简称:华誉能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文件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持续性商业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 2026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投资计划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投资方向、投资规模与公司资产状况、抗风险能力相匹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6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公告编号:2026-028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其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具备合理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树奎、罗智红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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