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证券代码:838156 证券简称:金旭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召集人及主持人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金旭特种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0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辽宁博雅律师事务所孙晓鹏、翟婷婷律师
(七) 会议地点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西市区新湖大街10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梁彩华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予以汇报。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目前股本及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决定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3)以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4)。
(七)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八)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生产运营要求,公司继续聘请北京天圆全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2、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3、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网络、信函、传真或上门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9:00至17:00
(三) 登记地点:辽宁(营口)自由贸易试验区新湖大街101号公司
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平,地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