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09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38160 证券简称:蓝必盛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蓝必盛化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一)基本情况
江苏蓝必盛化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9月28日与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有机
硅公司”)签订了《星火有机硅污水站污水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生化改造商务合同(一)》(合同编号:星硅安全2017-25),合同金额:1898.50万元。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经营管理层决策范围,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无需其他审批手续。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1.合同相对方: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23
2.项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杨家岭星火工业园
3.工程名称:星火有机硅污水站污水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4.合同相对方简介: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前身为化工部星火化工厂,始建于1968年,是承担国家重点国防化工和化工新材料生产任务的大型企业。1996年由中国蓝星公司实施承债式并购,从1万吨/年工业有机硅实验性装置攻关起步,现已发展成为拥有4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12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的我国有机硅行业领先企业。目前有机硅单体产能为亚洲最大,世界前三,产品销售遍及全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应说明的情况
公司与合作相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星火有机硅公司星火有机硅污水站内生化段进行技术提标改造,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化菌种的选择、工艺的设计、工程的改造和调试运行及验收。
四、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等产生积极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履行以上合同而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保证合同的落实执行,但履行过程中 公告编号:2017-023
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不能如期交付验收、遇到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星火有机硅污水站污水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生化改造商务合同(一)》
江苏蓝必盛化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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