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宏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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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1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宏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深圳宏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瑞新材”,“公司”)于2015年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本公司”)担任主办券商,并于2016年8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证券简称:宏瑞新材,证券代码:838164。
广州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宏瑞新材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广州证券在担任宏瑞新材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公司违反相关法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宏瑞新材公司治理机制完备,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和按照要求及时提供持续督导相关文件,并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按时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鉴于宏瑞新材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8月12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向宏瑞新材出具无异议函,自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广州证券不再担任宏瑞新材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对其持续督导职责。
广州证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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