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2
证券代码:838164 证券简称:宏瑞新材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深圳宏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9:00-12:00。
预计会期0.5天。
其他投票方式具体时间说明:无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方式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马海燕律师、张晓静律师。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对2018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19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对2018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19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
(三)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编制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2),
《2018年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19-003)。
(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结合2018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考虑到公司经营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并基于对股东长期利益的考虑,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结合2018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七)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苏青青、李英顺、刘勇、赵慧、王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焦洪来、王金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一十)审议《关于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与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的聘用合同已履行完毕。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财务的规范性,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综合评估,决定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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