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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2-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瑞翼能源:关于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12

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838186 证券简称:瑞翼能源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湖南瑞翼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湖南瑞翼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投资设立上海瑞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 2018年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公告了《湖南瑞翼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2)。

二、核查情况

(一)经核查,在表决《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时,董事朱阳与曹大军、杨政为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表决。但由于公司董事会工作的疏忽,董事朱阳未在投票表决时进行回避。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所有董事的过半数,上述议案应直接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关联董事朱阳虽未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其对最终审议结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议案将由2018年2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核查,在表决《关于拟投资设立上海瑞翼能源科技有限 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的议案》时,董事曹大军、杨政与朱阳为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表决。但由于公司董事会工作的疏忽,董事曹大军、杨政未在投票表决时进行回避。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所有董事的过半数,上述议案应直接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关联董事曹大军、杨政虽未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其对最终审议结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议案将由2018年2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审议相关议案。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对公司各项制度的学习,加强公司内控,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南瑞翼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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