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38192 证券简称:铂联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闫志波先生。 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闫志波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人员安排调整等原因,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玉忠负责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潘玉忠,2002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
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三、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公告编号:2025-043
潘玉忠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在许昌智能继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交
所上市项目中因坏账
2023年9月11 北交所监
1 潘玉忠 自律监管措施 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
日 管执行部
财务数据存在错报的
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自律监管措施
四、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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