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38192 证券简称:铂联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发表以下 独立
意见: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 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全 体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15
三、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专业能力以及审计职业道德上能够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四、对《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对《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优化负债结构,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大写:拾伍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何时点融资额度不超过 15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金融机构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对《关于公司投资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产能及研发制造场地的需求,公司在厦门市海沧区临港片区南海路与南海四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投资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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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属于公司新厂房建设,建设期间公司现有厂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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