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04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38195 证券简称:惠凌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需求,拟启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工作,为提升办事效率尽早完成战略目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申请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
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安排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
公告编号:2020-007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未投同意票;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二、回购数量及价格
异议股东所持股票数量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由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所记载的信息为准。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实际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 。
三、回购有效期及寄件方式
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相关议案后的 10 个自然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或签字的书面转让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转让申请、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公章的账户信息及公司股票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复印 、有效联系方式等)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邮寄方式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联系人:凌晨
公司名称: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3-6197028
公告编号:2020-007
邮箱:huilsy@huilsy.com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凯邦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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