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04
证券代码:838195 证券简称:惠凌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林金星质押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23%。在本次质押的股
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8,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19年 11 月 4 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与质押权人供应链管理业务合作事项中的相关义务作担保,质押权人为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质押 4,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65%。
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9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13 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
公司与质押权人供应链管理业务合作事项中的相关义务作担保,质押权人为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质押 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0%。
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42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
股份。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
用于公司与质押权人供应链管理业务合作事项中的相关义务作担保,质押权人为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凌勇质押 5,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
中,5,6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13 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与质押权人供应链管理业务合作事项中的相关义务作担保,质押权人为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凌勇质押 1,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
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19年 12 月 18 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与质押权人供应链管理业务合作事项中的相关义务作担保,质押权人为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王兴惠质押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77%。在本次质押的股
份中,5,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19年 12 月 13 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与质押权人供应链管理业务合作事项中的相关义务作担保,质押权人为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王兴惠质押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
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20 年1 月 10 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与质押权人供应链管理业务合作事项中的相关义务作担保,质押权人为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上述股权质押股数合计为 3000 万股,均用于公司与质押权人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系上交所主板企业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合作事项中的相关义务作担保,本事项有助于增强公司业务竞争力。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系控股股东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凌勇及王兴惠、股东林金星支持公司发展之举措,有利于帮助公司获取发展资金和业务资源,
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林金星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销售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8,981,000、10.36%
股份限售情况: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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