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7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8209 证券简称:安德建奇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安德建奇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议; 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向董事会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候 (三)向董事会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候
选人; 选人;
(四)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证券;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
(五)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 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
(六)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
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 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和股东大会报告;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
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拟由总经理出任法定代表人。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安德建奇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安德建奇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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