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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24 18:17:35 股吧网页版
立得科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2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部证券作为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因疫情原因未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根 据公司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进展公告》(2020-027),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目前,主办券商尚未收到年报初
稿,存在可能无法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若
公司未能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含)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被终止挂
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交易的风险。

2、《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挂牌公 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自律规则予以处理,情 节严重的,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3、《证券法》(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信息
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 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 款。”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因未按照该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而被采取行政处罚。
4、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5.1 条第(三)
项的规定,如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
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已积极联络协商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立 得科技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督促立得科技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019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19967849881,18273993802
联系人:董事长刘重道
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5326324
联系人:周汐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在此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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