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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05 18:08:42 股吧网页版
祥豪实业: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05


证券代码:838211 证券简称:祥豪实业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祥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对本次终止挂牌持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以保障其
合法权益。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者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请求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

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每股回购价格,以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个月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
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下述联系地址(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下述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姓名/名称+回购申请材料”)。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4.若异议股东未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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