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8214 证券简称:武汉神动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武汉神动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2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慧琳。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慧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公告编号:2025-014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刘慧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经核查,刘慧琳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晓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刘晓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经核查,刘晓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雷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雷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经核查,雷蕾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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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克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吴克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经核查,吴克霄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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