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5:53:47 股吧网页版
武汉神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神动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神动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武汉神动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神动”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神动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16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武汉神动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2621号)。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2,605,000股,每股价格4.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420,000.00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收到认购人缴存的款项8,220,000.00元,缴存银行为兴业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为416070100100744903。

2024年12月10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认购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100Z0035号定向增发验资报告书。

2025年1月10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武汉神动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新
增股份于2025年1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了保障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神动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已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专户作为认购账户,公司设立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武汉神动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416070100100744903

公司已与华安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账户总额 8,220,000.00

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365.29

二、募集资金账户使用

其中:原材料采购款 5,820,228.93

员工社保、薪酬 2,399,771.07

三、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65.22

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华安证券、兴业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