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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22 17:52:19 股吧网页版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二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我公司”)与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麦光电” 、“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1 年 2 月 5 日签署《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并于 2021 年 2 月10 日向贵局办理了辅导备案手续。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长江保荐制订并已向贵局备案的关于对谷麦光电发行上市辅导的计划安排,我公司结合谷麦光电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并于 2021 年 4 月向贵局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

进展报告,现将本辅导期(2021 年 4 月 10 日-2021 年 6 月 9 日)辅导情况汇报

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主要经营和财务状况

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9 月,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光电显示领域电子元器

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不同系列的背光 LED 器件、光学透镜、导光板、胶框、胶铁一体、背光源等,广泛应用于各类消费电子、车载显示、医疗显示、工控显示、家居显示等领域。经过多年不断的创新与积累,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供货能力等方面稳步提升,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

本辅导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正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能够正常履行三会程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良好。

本辅导期内,发行人发生如下股权转让事项:股东信阳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 500 万股股份转让给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双方于2021 年 4 月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了上述股份转让事宜。

除上述股份转让外,本辅导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行政处罚、发行债券及其他重大事项等。

二、本阶段完成的辅导工作

(一)辅导工作内容

1、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继续对发行人的历史沿革、业务与核心技术、财务状况,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资金流水等进行梳理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敦促公司积极整改。

2、跟踪发行人规范运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跟踪发行人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规范运作的情况。

3、召开中介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讨论会,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问题,敦促公司规范运作。

4、组织辅导培训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组织辅导对象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相关案例以及证券市场动态,并就学习成果进行考核,同时解答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视频访谈的方式全面了解公司境外的客户和供应商;

(2)通过现场查验、实地走访等方式打印并查验公司及其高管的资金流水;

(3)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组织辅导对象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相关案例以及证券市场动态。

(4)通过向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的咨询解决辅导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5)通过网络、现场会议等形式召开专题会议就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讨论;

(三)辅导人员

公司本次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长江保荐,为加强辅导力量,快速推进谷麦光电上市的辅导工作,长江保荐增派王克强、陈昱名加入谷麦光电辅导工作小组,新的辅导工作小组由辛莉莉、郭佳、王克强、李翊、俞远鹏、王睿、陈昱名共 7名人员组成,其中辛莉莉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以上辅导小组成员均为长江保荐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规定。此外,参与本阶段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分别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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