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838221 证券简称:康泰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沈阳康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统一修改因增减条款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动,未影响实质内容的修改不作逐条单独赘述;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沈阳康泰电子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沈阳康泰电子科技股份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 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沈阳康泰电子科技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沈阳康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英 文 名 称 : SHENYANG CONTAI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08 年 7 月 9 日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至 2038 年 7 月 8 日。 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选连任。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
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
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人 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十八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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