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8222 证券简称:合筑设计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江苏合筑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订本章程。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公司系由江苏合筑建
筑设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96128922Q。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江苏合筑建筑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江苏合筑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无锡市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广瑞路 893 号 A1008 室。
第四条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 万元。 1,2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人。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公司董事长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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