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8
公告编号:2019-042
证券代码:838225 证券简称:ST 简品 主办券商:民族证券
杭州简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及进展公告(三)(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4 月 19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4 月 19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杭州简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海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公司员工荆建平、倪青阳、未委托律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杭州诺丁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何尔信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公司员工倪香明、未委托律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5 年 1 月 30 日,杭州智在枫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商标“白色
童话”(下文简称涉案商标),并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获准注册在第 30 类“咖啡;
糖;糕点;谷粉制食品;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等食品上,注册号为:16277045。之后,因经营需要杭州智在枫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简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案商标经变更申请人名义程序,变更至本案原告名下。原告至今一直将涉案商标使用在饼干等产品上,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被告曾与原告建立合作
公告编号:2019-042
关系,由原告向被告下单委托其加工载有涉案商标的产品,原告自 2017 年起已停止向被告下单生产前述产品。但原告发现被告在其所有的网店(店铺名:杭州
诺 丁 食 品 旗 舰 店 ; 链 接 :
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spm=a1z10.3-b.w4011-2538286761.28.16e540914vJf8c&id=560504104733&rn=9c24f99a92a1edecf7c0769956d036fa&abbucket=9&skuId=3670664106070)销售一款白色童话白巧克力夹心曲奇(下文简称涉案产品),涉案产品是被告自产自销的。被告未经授权不仅在涉案产品的主包装面展示“白色の童话”,而且还在展示涉案产品标签信息面直接标识“白色童话 TM”,“TM”的使用表示该标识是注册中的商标,以上足以证明被告未经原告授权将“白色童话”作为商标使用在涉案产品上。
被告曾在涉案商标公告期提出异议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商标局于 2017 年
7 月 3 日作出决定:核准注册涉案商标。被告又在 2018 年 1 月 22 日向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关于涉案商标的无效申请,经评审,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作出裁定书,驳回了被告的
无效申请。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告明知自己不具有商标权、“白色童话”是原告已注册核准的商标,仍未经原告授权使用涉案商标,故意实施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之行为足以证明被告具有主观侵权恶意。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享有的第 16277045 号注册商标“白色童话”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二、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司经济损失人民币 30 万元;
三、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 2500 元;
四、依法判令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五)案件进展情况:
2019 年 4 月 25 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2019)浙 0109 民初 658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告杭州诺丁食品有限公司限额在 302,500元内的财产。
公告编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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