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8248 证券简称:港华建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4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1,396,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9.316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严九旭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郭年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馨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9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常换届,上述董事的换届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通过本次换届调整,能有效的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备查文件
《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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