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5-050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 1558 号太湖雪丝绸大厦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毓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7,667,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51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胡 毓芳女士、王安琪女士、代艳先生、尹蕾女士、姚静雯女士、孙建农先生为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子议案如下:
1.01 《关于提名胡毓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王安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 《关于提名代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4 《关于提名尹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5 《关于提名姚静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6 《关于提名孙建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后,公司董事会提名王
尧先生、严康先生、朱中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子议案如下:
2.01 《关于提名王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关于提名严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 《关于提名朱中一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根据股东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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