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06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8263 证券简称:盈通黑金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佛山市盈通黑金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麦鹤远被撤销
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消费令基本情况
佛山市盈通黑金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0),就麦鹤远因佛山市顺德区盈通实业有限公司与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二、后续进展情况
2020 年 11 月 2 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完
毕通知书》(2019)粤 0606 执 17670 号:“关于申请执行人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盈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依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公告编号:2021-001
(2019)粤 0606 民初 3481 号民事判决书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 0606 民终 8668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权利已得到实现,总执行金额2,238,497.59 元(含执行费 20,260.01 元)。本案执行完毕。”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 日 , 公 司 经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zxgk.court.gov.cn)的公示信息,结果显示关于麦鹤远先生针对上述事项的限制消费令已不存在。
三、备查文件
(一)《执行完毕告知书》
(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查记录》
佛山市盈通黑金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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