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21
长沙市瑞澜医疗美容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
长沙市瑞澜医疗美容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〇一六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重大事项:
一、医疗风险
由于存在着医学认知局限、客户个体生理差异、审美观差异、医生操作误差、医院设备条件等诸多因素,医疗美容服务客观上存在着无法完全杜绝的风险。为防范风险,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操作规范、诊疗指南和护理规范,不断完善自身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医师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诊疗和护理水准;并严格术前筛查,从严掌握适应症,规范病历书写,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和必要手续,配置各种先进医疗设备以确保服务的效果。报告期内公司的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率一直控制在行业较低水平,且未发生过有较大不利影响的医疗事故。但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仍不可能杜绝所有医疗差错,仍面临一定的医疗风险。
二、销售环节存在现金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向客户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现金交易,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中现金收款额分别为6,111,778.21元和19,521,315.90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0.41%和31.70%。存在现金交易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客户为个人消费者,通常情况下,客户采用现金、刷银行卡的方式支付费用。为了减少现金交易带来的风险,公司针对现金收款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进行规范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收入及时入账,同时公司要求客户尽量采用POS机或银行转账形式付款,但是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企业仍存在无法完全避免现金交易的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公司及其子公司系经所在地卫生局审批成立的医疗美容机构,属于免征营业税范畴。
报告期内,上述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税及附加免税优惠 3,381,186.37 1,647,274.55
利润总额 6,125,497.81 -492,634.85
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55.20% -334.38%
若未来国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曹倡娥持有公司股份21,980,000股,持股比例为62.80%,其所持股份享有的表决权能够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曹润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持股比例为37.14%,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曹倡娥与曹润是母子关系,两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一致行动人,两人合计持有公司99.94%的股份,能够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产生重大影响,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但仍存在着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运用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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