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8269 证券简称:优合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优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优合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优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 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制订本章程。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律法规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3418225785270367。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
市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20 号。 市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20 号。邮政编码:
242000。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暨董事长的选举及变更根据本章程有
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其他股东;股东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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