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26
公告编号:2019-046
证券代码:838277 证券简称:湘旭鸿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湘旭鸿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参股公司长沙黄花康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日常运营和发展需要,经湖南湘旭鸿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康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鸿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方股东友好协商,协议约定拟不增加注册资本,按 35%、35%、30%的比例以增加资本公积的形式追加投资 485 万元,本公司拟以现金的形式向长沙黄花康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169.75 万元,充实参股公司的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盈利水平。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
公告编号:2019-046
产总额为 36,266,717.11 元,净资产为 29,244,092.21 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1,697,500.00 元,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购买长沙黄花康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6%
股权,购买股权的成交金额为 12,822,857.14 元,两次投资累计金额为14,520,357.14 元,占总资产额的 40.04%,占净资产额的 49.65%,综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11.9%股权的股东任晓麟为长沙鸿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银伟、董事刘伟之子,董事王婧婷之夫。(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因任晓麟为长沙鸿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其为董事邓银伟与董事刘伟之子,董事王婧婷之夫。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规定,关联董事邓银伟、刘伟、王婧婷均应就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导致表决人数不足半数,该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公告编号:2019-046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对现有公司增资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增资情况说明
基于参股公司长沙黄花康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日常运营和发展需要,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长沙黄花康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169.75 万元,充实参股公司的资本实力,用于建设湘旭鸿总部大楼及康莱酒店。参股公司各股东均按持股比例同比例进行增资,此次投资款项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长沙黄花康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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