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8283 证券简称:润蓝环保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中科润蓝环保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投资北京航科君富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的私募基金天津膜绿色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900 万元。该私募基金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基金备案编码 SAUD06;基金规模 1.4 亿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北京航科君富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71124。
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后为了加快项目的进度,投资方式由原投资新设子公司变更为投资已存续的天津膜绿色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向其投资 1900 万元,成为其有限合伙人。本次投资变更事项已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补充审议,除上述内容外,本次投资无其他变化。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未连续对同一或相关公司进行投资。
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和净资产
分别为 60,628,969.11 元和 39,194,402.25 元,公司本次拟出资金额不超过1,900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31.34%,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48.48%。(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投资事项经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事项变更补充审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经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注,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该投资需在基金募集结束后,通过工商登记及基金协会等主管部门的审核及备案后才能对外从事投资业务。
公司本次投资的天津膜绿色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AUD06。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基金管理人北京航科君富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润蓝环保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