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6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8292 证券简称:新卡奔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被限制高消费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辉峰被限制高消费,具体情况如下:
限制高消费人员姓名:李辉峰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20 年 03 月 27 日
案号:(2020)豫 0803 执 147 号
限消令发布时间:2020 年 04 月 07 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03 月 27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多氟
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申请执行多氟多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给付义务,李辉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李辉峰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公告编号:2020-004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辉峰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对象,会对公司声誉产生不利影响,可能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协调处理相关事项,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向法院申请撤销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的情形。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0)豫 0803 执 147 号》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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