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6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8292 证券简称:新卡奔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豫 0803 民初 773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3 月 27 日
案号:(2020)豫 0803 执 14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2019)豫 0803 民初 77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江西新卡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多氟多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1,573,675 元及利息(利息从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到实际付
款之日止,按年利率 6%计算);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
公告编号:2020-008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 19,560 元及保全费 5,000 元全部由被告负担。
相关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06)。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和日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将尽快支付案件款项,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相关失信信息,消除失信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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