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2
公告编号:201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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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292 证券简称:新卡奔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辉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 22,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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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
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6006890100216080011 ),借入
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200 万元,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李辉峰及
李旭峰、李辉峰妻子高烨、新余君泽投资有限公司、奉新秉源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共同保证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奉新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36006890100916080011
号),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 200 万元,期
限为 2016 年 8 月 26 日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因此笔贷款即将到期,
公司拟进行续贷,贷款金额仍为 200 万元,担保方式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全部 4 名股东李辉峰、李旭峰、奉新秉源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君泽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本议案关联方,不存
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不进行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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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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