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23
证券代码:838292 证券简称:新卡奔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1、公司预计在2018年度向银行贷款和开具承兑汇票,并由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辉峰及其配偶高烨、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会秘书李旭峰、股东新余君泽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奉新秉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主体为公司无偿提供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抵押、保证、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或反担保)。
2、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于2018年2月至12月向李辉峰借
入资金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对前述借款李辉峰均不
向公司收取利息。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李辉峰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41.5%股份;李旭峰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40%股份;高烨为李辉峰妻子;新
余君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股份;奉新秉源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8.5%股份。以上预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对于前述预计关联担保,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担保的
议案》,董事李辉峰、李旭峰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手方,董事周俊为新余君泽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鉴于李辉峰、李旭峰、周俊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法》之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直接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前述预计关联借款,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借款
的议案》,董事李辉峰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手方,董事李旭峰与李辉峰为兄弟关系,前述两名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李辉峰 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 - -
中山中路******
李旭峰 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 - -
中山中路******
高烨 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 - -
中山中路******
新余君泽投资有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劳
限公司 动北路42号(新余市仙 有限责任公司 周俊
来区管委会)
奉新秉源管理咨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
询合伙企业(有限 业园区 有限合伙企业 李辉峰
合伙)
(二)关联关系
李辉峰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41.5%股份;李旭峰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40%股份;高烨为李辉峰妻子;新余君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股份;奉新秉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8.5%股份。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在2018年度向银行贷款和开具承兑汇票,并由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辉峰及其配偶高烨、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会秘书李旭峰、股东新余君泽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奉新秉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主体为公司无偿提供额度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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