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16
证券代码:838292 证券简称:新卡奔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关联担保公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具体情况介绍
2017年3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XC(2017)002),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17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6日止。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李辉峰及李旭峰、李辉峰妻子高烨、股东新余君泽投资有限公司、奉新秉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年3月3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
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6010120170000883),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自2017年3月30日至2018年3月29日止,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李辉峰、李旭峰与李辉峰妻子高烨作为共同保证人为本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但因公司疏忽导致上述关联交易均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更便捷的获取银行贷款,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上事项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实际损害,但反映出公司治理有待完善,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三、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补充审议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四、后续规范措施
今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负责人将加强对《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颁发的相关制度、细则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
特此公告!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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